妨礙司法公正案 劉夢熊獲准上訴至終院
 
(由本事務所代表 – 高級法律顧問區力行親率律師團代表劉夢熊上訴)
 
 
 
前政協劉夢熊發信及電郵威嚇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兩人終止對東方明珠案的調查,於2016年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8個月。已服刑完畢的劉向上訴庭提上訴遭駁回,他申請向終院提上訴,指特首及廉政專員沒有權力終止刑事調查,故其電郵及信件根本不會構成妨礙司法公正,上訴庭今向他批出上訴許可通知書,准許他上訴至終審法院。
 
劉夢熊要求終審法院就以下問題作出裁定,包括:
 
(1)《廉政公署條例》第12(b)條賦予廉政專員調查任何涉及貪污、選舉舞弊或濫用職權等刑事罪行,在此基礎上,廉政專員是否如警務處處長般在調查案件期間擁有酌情決定權;如是,該權力是否可凌駕其調查案件的職責,並容許他終止調查案件?
 
(2)《基本法》第57條訂明廉政公署獨立工作,對行政長官負責,廉政專員除了向特首匯報廉政公署的行政事宜外,是否需向特首匯報刑事案的調查進度?
 
(3)若以上兩者皆是,特首是否有權指示廉政專員終止調查某些刑事案件,或特首本人是否擁有其他額外的法律權利去指示專員終止調查某些刑事案件?
 
上訴庭同意有關問題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並非如律政司陳詞指毫無可爭拗之處,於是批出許可。
 
【案件編號:CACC66/16】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525/58234877